针对您提出的“离职申请提交超过30天没有批准,但是现在又不想走啦”这一问题,我会为您详细分析并给出建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一旦您按照法定程序提交了离职申请,并且已经满足了三十日的通知期,那么您就有权在通知期满后离职,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额外批准。
然而,现在的情况是您已经提交了离职申请,并且超过了三十日的通知期,但您现在又不想离职了。这种情况下,您需要采取以下步骤来处理:
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
- 您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上级进行沟通,说明您现在不想离职的意愿。
- 沟通时,要表达出您的诚意和原因,比如可能是因为个人职业规划的调整、对工作环境的重新认识等。
协商解决方案:
- 在沟通的基础上,您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方案。比如,是否可以撤销离职申请、是否可以调整工作岗位或职责等。
- 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开放和灵活的态度,尽量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注意法律风险:
- 如果用人单位坚持要求您按照原离职申请离职,而您又确实不想走,那么您需要谨慎处理。因为一旦离职申请已经生效(即满足三十日通知期),从法律角度上讲,您已经具备了离职的权利。
-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强行留下,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或职场上的不利影响。因此,建议您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考虑是否接受离职的现实,或者寻求其他合适的解决方案。
考虑未来规划:
-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您都需要认真考虑自己的未来职业规划。如果您决定留下,那么需要重新调整自己的心态和工作计划;如果您决定离职,那么需要开始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综上所述,针对您现在的情况,我建议您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积极沟通,表达您不想离职的意愿,并协商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无果,您需要谨慎考虑自己的法律风险和未来规划,做出最适合自己的决定。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