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职工退休前两个月不给福利是不可以的,如果单位存在此类行为,职工有权要求单位发放,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针对这一问题,分析如下:
一. 单位应依法提供福利
-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单位应为员工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这是员工的合法权益。即使员工即将退休,只要在职期间,就应享受相应的福利。
二. 单位不给福利的应对措施
- 与单位沟通:首先,建议与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不给福利的具体原因,并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
- 查阅劳动合同和单位规章制度:检查自己的劳动合同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确认是否有关于福利待遇的明确约定。如有,可据此向单位主张权利。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单位拒绝提供福利,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并处理。
-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在沟通无果且劳动监察部门未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 实际案例
- 例如,某员工在退休前两个月被单位告知不再享受福利待遇,该员工通过查阅劳动合同和与单位沟通无果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经调查,劳动监察部门认定单位行为违法,要求单位补发福利并作出相应赔偿。
我建议,如果您遇到单位在退休前两个月不给福利的情况,应首先尝试与单位沟通解决。如沟通无果,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