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签订了六个月的劳动合同 没有续签 继续工作 视为按照原合同条件继续履行 不-赵小宝律师|法行宝
2025-07-26 合同纠纷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第一次签订了六个月的劳动合同,没有续签,继续工作,是否视为按照原合同条件继续履行”,我的回答如下:

结论: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没有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且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那么通常会被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分析说明:

  1.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该解释也提到,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 实际情况分析:

    • 在你的情况下,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六个月,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但你继续在原单位工作。
    • 如果原单位没有对你的继续工作提出异议,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视为双方同意以原合同条件继续履行。
    •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有此规定,但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最好还是能与用人单位协商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建议:

    • 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其对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意愿,并尽量协商续签书面劳动合同。
    •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或提出其他条件,应谨慎考虑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你目前的情况可以被视为按照原合同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最好还是能与用人单位协商并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以确保双方权益的明确和保障。如果你有任何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