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主任给职工虚打考勤获得工资算职务侵占罪。
一.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
主体要求: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在此案例中,袁某作为公司的车间主任,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求。
行为特征:职务侵占罪要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袁某利用担任车间主任的便利,通过虚打考勤的方式,将公司应支付给离职工人的工资非法占为己有,符合职务侵占罪的行为特征。
数额要求:职务侵占罪通常要求数额较大。在此案例中,袁某通过虚打考勤的方式,共侵占公司财产10余万元,数额较大,满足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要求。
二. 案例分析
三. 法律后果
我建议:公司应进一步规范员工管理,健全完善财务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吃空饷”等现象的发生。同时,员工也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要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