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加班一小时不给加班费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同意,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具体来说:
加班时间与限制:
-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加班费支付标准:
-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的权利:
- 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
- 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综上所述,强制加班一小时不给加班费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了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