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申请中告知职业病自己承担是无效的。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在离职前已经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并且该职业病与工作经历有关,那么劳动者有权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时,不能通过离职申请或其他方式剥夺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职业病认定与工伤待遇:
- 职业病需要经过专门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一旦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就有权享受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补助金、就业安置等在内的工伤保险待遇。
- 离职申请中的任何条款,都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即使离职申请中写明了职业病自己承担,这一条款也是无效的。
建议与行动:
- 如果你已经离职,并且在离职前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建议尽快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工伤保险机构,了解并申请你的工伤保险待遇。
-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承认你的职业病或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离职申请中告知职业病自己承担是无效的。劳动者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剥夺。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了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