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以后能不能申请职业病-王炀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离职以后能不能申请职业病”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的相关规定,如果您曾经从事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并且在当时并未发现罹患职业病,但在离职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那么您是有可能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的。

具体来说,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1. 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2. 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并且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被确认患有职业病,那么您就有可能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待遇的计发标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比如对于退休人员,如果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会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对于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的人员,如果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并且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会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明确的用人单位,如果在您从业期间依法为您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将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您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支付待遇。

综上所述,离职以后是有可能申请职业病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相关条件,建议您尽快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