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签的劳动合同说给了保险的钱怎么办-应小军律师|法行宝
2025-07-16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单位签的劳动合同说给了保险的钱怎么办”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给付保险费用是不合规的,且可能涉及法律风险。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劳动合同与保险的关系: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 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应享有的权益,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与社会保险相关的条款,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不得约定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或将社会保险费用直接支付给劳动者。
  2. 单位给付保险费用的法律风险:

    • 如果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将社会保险费用直接支付给劳动者,这实际上是在规避其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缴费义务。
    • 这种做法可能导致劳动者在需要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时无法获得保障,因为社会保险的缴费记录是基于用人单位的缴费行为。
    • 劳动者可能因此面临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的风险。
  3. 您的应对策略:

    • 与用人单位沟通:首先,您可以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表达您对劳动合同中该条款的异议,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改正,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并处理。
    •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问题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解决,您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中约定给付保险费用是不合规的,您应当与用人单位沟通并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拒绝,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