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出的“做六休一的劳动合同不给加班费怎么办”的问题,首先我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且对于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详细解答你的问题:
法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你的情况分析:
- 如果你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做六休一的工作制度,并且实际工作时间超出了法定的工作时间(即每周超过四十四小时),那么超出部分应视为加班。
-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支付你加班费,那么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
应对措施:
- 首先,你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他们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 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对此进行调查并给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 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仍然不能满足你的需求,你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他们支付。如果遇到困难,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或者选择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