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的羊肉有检疫合格证检查出有五氯芬酸钠有责任吗-石岳律师|法行宝
2025-03-10 侵权纠纷

销售含有五氯酚酸钠的羊肉,即便有检疫合格证,销售者依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五氯酚酸钠的法律禁止规定

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要求,五氯酚酸钠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这意味着,任何含有五氯酚酸钠的动物性食品都被视为不合格产品。

二. 销售者的法律责任

  1. 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食品。销售含有五氯酚酸钠的羊肉,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于违反本法规定,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2. 检疫合格证的作用与限制

    • 检疫合格证是动物产品安全性的重要证明,它表明该羊肉产品已经通过了相关部门的检疫检验,但这并不意味着产品就一定符合所有食品安全标准。五氯酚酸钠作为一种非食品原料的化学物质,其存在并不受检疫合格证的保护。

三. 销售者的可能抗辩与实际情况

  • 销售者可能会辩称自己并不知晓羊肉中含有五氯酚酸钠,或者认为这是供货商的问题。然而,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如果销售者未能履行这一查验义务,或者明知产品存在问题而仍然销售,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的观点:销售含有五氯酚酸钠的羊肉,无论是否有检疫合格证,销售者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建议食品销售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加强进货查验义务,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所有食品安全标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