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安排休假,员工未休假,公司确实需要支付补偿工资。但具体支付情况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员工的实际情况来判定。
员工书面提出且自愿放弃年休假:
公司未安排或员工非自愿放弃年休假:
计算公式:未休年休假补偿 = 日工资 × 300% × 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其中已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实际支付:公司实际需额外支付的补偿为日工资的200%,因为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已经支付。
综上所述,单位安排休假而员工未休假时,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补偿工资取决于员工是否自愿放弃年休假以及公司是否已尽到安排休假的义务。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应合理处理员工的年休假问题,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果您对此类问题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具体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