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时,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和生活费。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解释:
事实劳动关系的定义与待遇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实际用工关系。在此种关系下,劳动者应享受诸多相关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
工资待遇的支付
生活费的支付
关于生活费,其并非一个法律上的明确概念,但通常可以理解为在特定情况下(如停工、待岗等)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费用。虽然法律上可能未明确规定生活费的支付标准和条件,但根据公平原则和劳动法的精神,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无法正常工作且未获得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应承担一定的生活费用支付责任。
法律依据与维权途径
综上所述,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时,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并在特定情况下可能需支付生活费。如用人单位未履行支付义务,劳动者可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