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雇送货司机撞人,一般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具体分析如下:
一. 责任承担主体
- **雇主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在此情况下,外雇送货司机作为雇主的工作人员,在执行送货任务时撞人,因此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 **保险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因此,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者进行赔付。
二. 赔偿范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些费用均应由雇主承担,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
三. 特殊情况
- 如果外雇送货司机在撞人事故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雇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该司机追偿。
我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受害者应首先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若保险赔偿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再向雇主主张剩余部分的赔偿。同时,雇主也应积极与受害者沟通协商,妥善处理赔偿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