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要求公司当场结清工资,公司不同意是不合法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离职时要求结清工资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这一条款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支付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并可能加付赔偿金。这一条款进一步强调了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工资,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分析总结
三. 我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