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两次都不能完成工作业绩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写-应小军律师|法行宝
2025-07-05 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者两次都不能完成工作业绩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表述,应当严谨且符合法律法规。以下是一个基于劳动法规定的建议性表述:

因劳动者连续两次未能达到工作业绩要求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

尊敬的[劳动者姓名]先生/女士:

鉴于您在本公司[具体部门]任职期间,经两次考核周期(分别为[第一次考核时间]至[第一次考核结束时间]及[第二次考核时间]至[第二次考核结束时间])均未能达到公司设定的工作业绩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关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手册》/《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业绩考核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经公司管理层慎重考虑并与你沟通无果后,决定依法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1. 您在连续两次考核周期内均未能达到公司设定的工作业绩标准,具体表现为[详细描述未达标的情况,如销售额、完成度等]。
  2. 尽管公司在此期间提供了必要的培训和支持,并尝试调整工作岗位以助您提升业绩,但您仍未能满足工作要求。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

本通知书自送达您之日起生效,您的劳动合同将于[具体日期]正式解除。

三、后续事宜:

  1. 请您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并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2.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您办理离职手续,并结算相关薪资与补偿(如有)。
  3. 如您对本次解除劳动合同有任何异议,建议您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具体天数,如3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公司将依法进行复核。

请您认真阅读本通知书,并妥善保管。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与我联系。

此致

[公司名称]

[日期]

注:在实际操作中,请务必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劳动合同及员工手册的约定,以及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同时,解除劳动合同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务必确保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