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核心要点是明确解除意愿、依据及离职时间,并确保符合法定程序。 以下是具体撰写要点及示例,分情况说明:
1.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提前30日通知)
若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3日)。
撰写要点:
示例: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致:XXX公司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于XXXX年XX月XX日入职贵司,担任XX岗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正式通知贵司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离职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后)。
请贵司在离职前安排工作交接,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社保、档案转移等手续。
通知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过错时立即解除)
若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强迫劳动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撰写要点:
示例: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致:XXX公司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于XXXX年XX月XX日入职贵司,担任XX岗位。因贵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未依法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2. 拖欠XXXX年XX月至XX月工资,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现本人正式通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要求贵司在收到本通知后3日内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
请贵司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通知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关键注意事项
如有具体问题(如用人单位拒不办理离职手续、拖欠补偿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际情况提供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