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每天都工作10小时怎么计算加班费-王胜利律师|法行宝
2025-02-08 劳动纠纷

非全日制用工每天工作10小时,不应计算加班费,因为非全日制用工本身就不适用加班的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一.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规定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此条款明确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上限。

二. 非全日制用工的加班问题

  1. 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即工作时间相对灵活且以小时计酬,因此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关于加班及加班费的规定。这意味着,即使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超过了每日4小时或每周24小时的限制,也不应按照加班来计算薪酬。

三. 实际情况分析

  • 在本问题中,非全日制用工每天工作10小时,虽然超过了非全日制用工的一般工作时间限制,但由于非全日制用工不适用加班规定,因此不能按照加班来计算加班费。

综上所述,非全日制用工每天工作10小时,不应计算加班费。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