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员工工作期间扭伤一般不算工伤。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解释:
劳动关系与工伤认定的关系:
- 工伤认定的前提通常是存在劳动关系。然而,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往往不是典型的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返聘人员已退休,他们与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合同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
- 劳务关系适用《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范,而非《工伤保险条例》等关于工伤认定的劳动法律法规。
返聘人员工伤赔偿的处理:
- 如果用人单位与返聘人员在返聘协议等书面文件中有约定在工作中遭受伤害时的补偿、救治等特殊条款,那么按照协议约定执行相关的救治、赔偿等事宜。
- 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等用人单位过错导致返聘人员受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 在一些情况下,还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来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但这不是基于劳动关系下的工伤保险赔偿,而是作为确定赔偿数额的一种参照。
实际案例说明:
- 以小朱为例,他退休后被某单位返聘工作,工作期间不慎受伤。单位认为小朱是返聘人员,与单位是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不应认定为工伤,所以拒绝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小朱与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且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不能按《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但小朱可以依据《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的规定,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返聘员工工作期间扭伤一般不算工伤,但可以根据双方过错和劳务协议中的约定来寻求赔偿。如果您在这方面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详细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