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2次3年合同到期后,若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且劳动者有权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经济补偿
-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由于已经签了两次3年合同,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了6年,因此应支付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计算: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
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
-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应用: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已经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且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签了2次3年合同到期后,若用人单位不再续签,不仅应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且在劳动者提出要求时,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