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去世后,其遗属可以领取的待遇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部分被称为遗属待遇。这些待遇的发放主要依据的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以及相关的地方执行文件。
具体来说:
丧葬补助金:这是按照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来计算的。也就是说,如果你的企业职工在某一年去世,那么他的遗属将可以获得该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作为丧葬补助金。
抚恤金:抚恤金的计算稍微复杂一些,它是以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然后根据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的年数来确定发放月数。缴费年限为15年的,发放9个月;缴费年限每多1年,去世时多发放1个月,最高为24个月。退休后每领取1年养老金,去世时少发放1个月,最低为9个月。
此外,如果去世职工的个人账户有余额,那么个人账户余额也会一并退回给遗属。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待遇的发放是针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职工。如果是因工死亡,那么将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来处理,遗属可以领取的待遇可能会有所不同。同时,不同省份的具体执行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因此建议遗属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最好先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