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死亡后,其家属可以领取的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两项合称遗属待遇。下面为您详细解释这两项待遇的计算方法和申请流程:
一、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计算
丧葬补助金:
- 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抚恤金:
- 以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
- 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抚恤金发放月数减少1个月。
- 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二、申请遗属待遇所需材料
- 退休人员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死亡证明等)。
-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 社保卡(申请人或去世人员均可)。
三、申请流程
线下办理:
- 由街道管理的退休人员,可以前往户籍所属地的街道人社保障站办理。
- 由特定退休人员管理中心(如杭州市退休人员管理中心)托管的退休人员,请联系该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办理。
- 未移交街道管理或特定退管中心的退休人员,根据目前退休管理单位的隶属关系,前往相应的社保中心办理。
线上办理:
- 可以通过当地社保局的官方网站或相关社保服务平台(如杭州的“社保易窗”栏目)进行线上办理。
四、注意事项
-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继承余额应当连同丧葬抚恤金待遇一同申领。
- 丧葬抚恤金目前均打入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生前养老金发放账户,因此请勿立即将退休死亡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账户销户。
综上所述,退休职工死亡后,其家属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申请过程中,请务必准备好所需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