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死亡后,其家属可以领取的款项和福利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相关待遇、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及其他企业福利,具体如下:
一、社会保险相关待遇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 在职员工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划转部分及其利息)可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丧葬补助金
- 无论因工死亡还是非因工死亡,家属通常都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
- 因工死亡的,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非因工死亡的,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如北京为5000元一次性补助,上海则按2个月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因工死亡的,家属可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非因工死亡的,家属可领取一次性抚恤金,具体标准因地区或单位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如广东规定缴费年限满15年的,抚恤金为计发基数的6倍,每多缴费1年增加1个月,最高不超过24个月。
供养亲属抚恤金
- 针对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职工生前的工资。
二、住房公积金
- 职工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需提供死亡证明、继承公证书等证明材料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三、企业年金及其他企业福利
企业年金
- 若职工生前参加了企业年金计划,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需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慰问金
- 企业可能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发放慰问金,具体标准和方式由企业自行决定。
其他企业特定福利
- 根据单位的具体政策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家属可能还能领取其他额外的福利或补偿,如企业特定的抚恤金、补助等。
四、操作建议
- 家属应及时与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联系,了解具体的领取流程和要求。
- 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员工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公证书等,以便顺利办理各项款项的领取手续。
- 注意关注地区政策和单位规定的更新,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综上所述,在职职工死亡后,其家属能领取的待遇涉及多个方面,具体标准和领取方式需根据职工生前的保险缴纳情况、死亡原因以及当地政策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