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位继承人死亡时,其子女在符合法定条件下享有继承权,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分析:
代位继承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如子女、孙子女等)可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例如:父亲去世后,祖父随后去世,此时父亲的子女(即祖父的孙子女)可代位继承祖父遗产中父亲应继承的部分。
关键条件:
转继承情形
若第一顺位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1152条)。例如:母亲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父亲遗产后去世,此时母亲的遗产(包括从父亲处继承的份额)由母亲的继承人(如母亲的子女)继承。
关键条件:
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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