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发出未签订合同是否算在建-杨马强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合同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中标通知书发出未签订合同是否算在建”,我们需要从几个方面来详细解析。

首先,要明确的是,中标通知书的发出并不等同于项目的“在建”状态。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的,表明其中标并愿意与其签订合同的正式通知。然而,这仅仅是一个意向性的表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合同关系。

接下来,我们来看合同签订的重要性。在招投标流程中,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是招标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但真正的法律约束力来自于双方签订的合同。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约束双方行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因此,只有当中标人与招标人正式签订了合同,并且合同中明确规定了项目的开始时间、工期、质量标准等关键要素后,项目才能被视为“在建”。

再来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的相关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等,将面临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处罚。这些规定进一步强调了合同签订的重要性,也说明了中标通知书的发出并不等同于项目的开始或“在建”状态。

最后,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如果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双方未签订合同,那么项目实际上并未开始实施,也就无法被视为“在建”。在此期间,任何一方都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是否继续推进项目或采取其他合法措施。

综上所述,中标通知书发出未签订合同并不算在建。只有当中标人与招标人正式签订了合同,并且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始实施后,才能被视为“在建”状态。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