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去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要给公司一份吗-孙芹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劳动纠纷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是否需要给公司一份,需分情况讨论:

  1. 若您与公司处于劳动争议处理阶段,且鉴定结果与争议直接相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若您已提起工伤认定申请或劳动仲裁/诉讼,建议主动向公司提交鉴定结果复印件(保留原件),原因如下:

    • 公司作为工伤保险责任主体,需依据鉴定结果核算赔偿金额(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
    • 若公司对鉴定结果有异议,需在收到结论后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及时提交可避免程序延误;
    • 在仲裁或诉讼中,鉴定结果是核心证据,提前提交可推动争议解决进程。
  2. 若您与公司无争议,仅需办理内部手续(如病假、调岗)
    此时无需主动提交完整鉴定报告,但需告知公司鉴定结论中的关键信息(如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等),并配合提供以下材料:

    • 鉴定结论书摘要(可自行摘录关键内容并签字确认);
    • 医生出具的病假建议或康复指导文件;
    • 若涉及调岗,需明确自身劳动能力受限范围(如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
      注意:公司无权强制要求查看完整鉴定报告,但您有义务配合提供与工作相关的必要信息。
  3. 若公司以“内部流程”为由要求查看完整报告
    您有权拒绝,但需注意以下风险点:

    • 若公司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伤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构成违法;
    • 建议通过书面形式(邮件、微信)告知公司:“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鉴定结论已送达本人,如需复印件用于办理工伤待遇,可随时提供;但完整报告涉及个人隐私,恕不直接提交。”
    • 若公司坚持要求,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温馨提示: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涉及您的核心权益,无论是否提交公司,均需妥善保管原件。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如认为伤残等级偏低),可在收到结论后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