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可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将单位那一份交给单位,但需注意流程合规性。以下是具体说明:
鉴定结果领取与送达流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实施细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后,会向申请鉴定的职工和用人单位分别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若您已收到两份原件(个人留存一份、单位一份),可直接将单位那份交至单位人事部门或指定接收人。若仅收到个人那份,需确认单位是否已同步收到,避免重复提交。
委托他人代交的情况
若您因故无法亲自提交,可委托亲属、同事或朋友代为转交,但需注意:
温馨提示: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是申请工伤待遇的核心依据,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留存件。若单位以“未收到”为由拖延待遇支付,您可凭鉴定结论书及送达证据直接申请仲裁。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