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员工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这既取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协商一致,也受法定情形的约束。下面我将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如果新入职员工与用人单位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双方均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签订的。例如,某企业招聘了一位在行业内具有丰富经验和卓越声誉的资深专家,双方经过深入洽谈后达成一致,直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符合法定情形的情况
在以下法定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这里的“连续工作满十年”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不间断地工作达到十年。满足这一条件的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过,对于新入职员工而言,这一条件通常需要在其入职后一段时间才能满足。但理论上,如果新入职员工之前已经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多年,只是因某种原因离职后又重新入职,且重新入职后继续工作至满十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也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同样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情形主要针对的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的情况,对于新入职员工而言,如果其符合这一条件,也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在这两次合同履行期间没有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情形,当双方续订劳动合同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过,这一情形对于新入职员工而言,通常需要在其入职后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满足。
三、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新入职员工而言,如果用人单位在其入职后一年内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入职满一年的那一天起,就视为双方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总结与建议
综上所述,新入职员工是否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一成不变。它既取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协商结果,也受到法定情形的严格约束。在实际操作中,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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