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后超过请假时间又到回厂上班后面的合同算离职吗-李海峰律师|法行宝
2026-07-06 劳动纠纷

结论:请假后超过请假时间又回厂上班,后面的合同是否算离职,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讨论。

情况一:如果员工超期未归,且未与公司进行任何沟通,公司按照规章制度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 法律背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离职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提前通知公司等。如果员工未经公司同意,擅自超期未归,且未与公司进行任何沟通,公司有权根据内部规章制度,将此行为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 具体分析: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员工未履行离职程序,且公司已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了处理,因此,可以认为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即算离职。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应当确保其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且该规章制度已经向员工进行了公示或告知。

情况二:如果员工超期未归,但事后与公司进行了沟通,且公司同意员工继续上班

  • 法律背景: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或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如果员工超期未归后,与公司进行了沟通,且公司同意员工继续上班,那么这可以视为双方对原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达成了一致意见。
  • 具体分析: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公司已经同意员工继续上班,因此,不能认为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员工应当继续履行其劳动合同中的义务,包括按时上班、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等。同时,公司也应当继续履行其劳动合同中的义务,包括支付工资、提供劳动条件等。

情况三:如果员工超期未归,公司未明确表态,但员工实际继续上班且公司未提出异议

  • 法律背景:在劳动关系中,沉默有时也可以被视为一种默示的意思表示。如果员工超期未归后,实际继续上班,且公司未提出异议或采取任何措施,那么这可以视为公司对员工继续上班的一种默示同意。
  • 具体分析: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公司未对员工继续上班提出异议或采取任何措施,因此,可以认为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存在。员工应当继续履行其劳动合同中的义务,公司也应当继续履行其劳动合同中的义务。但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员工或公司主动与对方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建议与后果:

  • 对员工而言: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超期请假,建议提前与公司进行沟通并征得同意。如果已经超期未归,应尽快与公司联系并说明情况,以避免被视为自动离职。
  • 对公司而言:如果员工超期未归,公司应当根据其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但在处理之前,建议先与员工进行沟通以了解情况。如果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确保解除程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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