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您可以向公司主张补缴社会保险,且您的诉求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若公司拒绝,您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法律明确规定公司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部分地区生育保险已并入医疗保险)。无论公司规模大小、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均负有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您在公司工作12年,公司未缴纳社保的行为已涉嫌违法。
二、您可通过两种途径维权
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优先推荐)
2. 申请劳动仲裁(若投诉无果或需主张其他权益)
三、您需注意的特殊情况
1.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影响维权
您虽快60周岁,但只要未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未领取退休金),仍属于劳动关系主体,公司仍需为您补缴社保。若您已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则与公司形成劳务关系,此时公司无需缴纳社保,但您可主张其他劳务报酬权益。
2. 社保补缴可能存在时效限制
部分地区对社保补缴的时效有规定(如仅允许补缴近2年),但若能证明公司恶意未缴,或您在离职后1年内主张权利,一般可补缴全部年限。具体需以当地社保政策为准,建议您在投诉或仲裁前先咨询当地社保局。
四、行动建议
您为公司服务12年,公司未缴社保的行为既违法又缺乏人情味。法律明确保护劳动者的社保权益,您完全有理由主张自己的权利。若在维权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如证据收集、仲裁申请书撰写等),欢迎随时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