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员工干了两年想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般不可以直接拒绝,但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有解除权。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用人单位不可以拒绝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员工在用人单位已经工作两年,即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上也已经视为双方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员工提出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补签。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况
虽然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拒绝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但如果员工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情形如下:
法律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赔偿金则是经济补偿的二倍。
如果你遇到此类情况,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作年限等信息,然后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