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受伤养伤期间考勤给不给打-郭君律师|法行宝
2026-07-04 劳动纠纷

结论:厂里受伤养伤期间考勤是否给打,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受伤性质(是否为工伤)、单位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以下为详细分析:

  1. 若受伤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考勤处理:停工留薪期内,单位通常不会按正常出勤记录考勤(如打卡、签到),但需确保工资全额发放。若单位以“未出勤”为由扣减工资,可能涉嫌违法。
    • 例外情况:若工伤职工伤情稳定后需进行康复训练或单位安排的其他合理活动,可能需配合考勤管理,但单位需提前明确告知并协商一致。
  2. 若受伤不属于工伤(如个人原因受伤)

    • 病假情形: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医疗时,单位应给予医疗期,医疗期内工资按一定比例支付(通常为当地最低工资的80%)。
      • 考勤处理:医疗期内,单位可能要求职工提交病假证明,并按病假流程记录考勤(如标记为“病假”)。若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病假需扣减考勤分或影响绩效,需确保制度合法且已告知职工。
    • 事假情形:若职工未提供病假证明或单位不认可病假,可能按事假处理,此时考勤可能被记录为“缺勤”,且单位有权不支付工资。
  3. 单位规章制度的影响

    • 若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受伤养伤期间需按病假处理并记录考勤”,且该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职工需遵守。
    • 若制度未明确或与法律法规冲突(如工伤期间扣减考勤导致工资减少),则以法律法规为准。

建议:

  • 职工受伤后,第一时间向单位报告并申请工伤认定(若符合工伤条件),以保障停工留薪期内的权益。
  • 若单位对考勤或工资发放有异议,保留相关证据(如病历、工伤认定书、工资条等),并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单位应完善考勤管理制度,明确工伤、病假等情形的考勤处理方式,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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