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约定次月15号至20号发工资 都27号了 还没给到位-嵇小函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合同纠纷

结论前置: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次月15号至20号发放工资,直至27号仍未支付,这很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您有权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详细分析:

  1. 了解原因与初步沟通:

    • 首先,我建议您先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财务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工资未按时发放的具体原因。有时候,可能是由于银行系统故障、财务流程延误等特殊情况导致的,这类问题通常能在沟通后得到迅速解决。
  2. 发送书面催款函:

    • 如果沟通后公司仍未给出合理解释或支付工资,您可以考虑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发送催款函。催款函中应明确指出公司拖欠工资的事实,并要求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如3-5个工作日)支付工资。同时,务必保留好发送催款函的证据,如邮件记录、短信通知或快递单据等,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3.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支付。因此,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交投诉,并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数额及应发时间等证据材料。劳动监察大队将对公司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4. 申请劳动仲裁:

    • 若劳动监察大队处理后公司仍不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拖欠证据等相关材料。一旦仲裁裁决公司支付工资而公司未履行,您还可以进一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 解除劳动合同与经济补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在必要时,您还可以考虑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背景与建议:

  • 法律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公司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资,即构成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

  • 建议:在整个维权过程中,我建议您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催款函、投诉材料等。这些证据将在后续维权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我也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先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您的维权行动合法有效。

总结:面对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您应首先尝试通过沟通解决问题。若沟通无效,则应依次采取发送催款函、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在必要时,您还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