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固定合同到期后 第三次签订是固定还是无固定-姚敏利律师|法行宝
2026-06-27 合同纠纷

结论:在大多数情况下,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时,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过,具体还需考虑劳动者的选择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况。

一、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

  1. 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劳动者无过错:

    • 在这两次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性辞退情形(如试用不合格、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无过失性辞退情形(如因病不能工作、不胜任工作等)。
  3. 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

    • 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同意续订,并且没有明确提出要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举例:小李在某公司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行为。当第二次合同到期时,小李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此时公司应当与小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可以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

  1. 劳动者主动提出:
    • 如果劳动者在续签合同时主动提出希望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尊重劳动者的选择,与之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举例:小张与公司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因个人职业规划等原因,主动向公司提出希望再签订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公司可以与小张协商一致,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特殊情况:
    • 对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续签规定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所不同,第三次签订时用人单位不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如果劳动者在合同期间出现了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不与劳动者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

  • 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四、实际操作建议

  1. 对于用人单位:

    • 在劳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及时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2. 对于劳动者:

    • 应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