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把社保直接发给员工是不合法的。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以及相关社保政策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社保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的,用人单位不能将这部分应缴纳的费用直接发放给员工,让员工自行去缴纳社保或者不缴纳。例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险种,都有明确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相应费用,而不是以现金形式替代。
从员工权益保障角度: 社保对于员工来说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以养老保险为例,它关系到员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险能在员工生病就医时减轻经济负担;失业保险在员工失业时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和再就业支持等。如果公司将社保直接发给员工,员工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如经济困难、缺乏社保意识等)不去缴纳社保,这将导致员工在面临年老、疾病、失业等情况时无法享受到相应的社保待遇,严重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从公司责任角度: 公司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除了要承担补缴社保费用的责任外,还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此外,员工如果因为公司未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还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存在把社保直接发给员工的情况,员工可以与公司沟通协商,要求公司依法为自己缴纳社保;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你还有其他关于社保或者劳动法律方面的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