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给签合同 不给缴纳保险离职了可以追究赔偿吗-郭华伟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劳动纠纷

可以追究赔偿。用人单位不签合同、不缴纳保险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离职后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具体可从以下角度分析:

1. 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例如,若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用人单位未签合同满6个月,则需额外支付5000×5=25000元赔偿。
注意: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1年,自用工之日起第2个月开始计算,需尽快主张权利。

2. 未缴纳社保的赔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3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要求:

  • 补缴社保:向社保部门投诉,由用人单位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费用(含单位和个人部分);
  • 经济补偿:若因未缴社保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如无法享受医保、失业金等),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主张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3. 离职后的维权步骤

  1. 收集证据:工资流水、工牌、考勤记录、工作邮件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2. 协商或投诉: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或向当地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3. 申请仲裁: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
  4. 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4. 特殊情形提醒

  • 若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如签订书面协议),该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用人单位仍需补缴;
  • 若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缴社保”“现金补贴代替社保”等理由规避义务,均属违法。

建议:尽快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避免因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如有具体细节(如工作年限、工资标准等),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帮您计算具体赔偿金额并制定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