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发高温费可以补发吗-吴承谦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劳动纠纷

公司不发高温费是可以要求补发的。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1. 法律依据角度:

    •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各地相关的劳动保护法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未按照规定发放,就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 劳动者有权依据这些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补发高温费。如果公司拒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还可以责令公司加付赔偿金。
  2.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角度:

    • 如果劳动者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高温费的发放标准和方式,或者集体合同中有相关约定,那么公司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未按照约定发放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要求公司补发。
    •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就成为了劳动者要求补发高温费的直接依据,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
  3. 实际操作与维权角度:

    • 劳动者在要求公司补发高温费时,应当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场所的温度记录、高温天气下的工作安排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符合领取高温费的条件。
    • 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建议:

  • 你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提出自己的诉求,并要求公司按照规定补发高温费。
  • 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在整个过程中,记得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