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发高温费,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是违法的。
分析说明:
法律依据:
-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时,必须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将面临法律责任。由于高温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因此不按时足额支付将构成违法。
发放条件与标准:
- 高温补助的发放条件为室外作业温度达到或超过35℃,或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至33℃以下。
- 具体的高温补贴金额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当地气温、工作环境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各地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但均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
违法后果:
- 企业若未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不仅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改正和罚款,还可能因违反劳动合同而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权益保护:
- 劳动者若发现权益受损,可通过多种渠道维权,包括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寻求工会帮助、申请调解以及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等。
结论补充说明:
综上所述,单位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未发放高温费是违法的,且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建议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高温天气下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护和补贴。同时,劳动者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遭遇违法行为时,应勇敢站出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