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高温费违反劳动法吗-张振锋律师|法行宝
2026-07-29 劳动纠纷

公司不发放高温费,在符合法定发放条件下是违法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高温费的发放条件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两种情况下需要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1. 室外露天作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的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2. 室内工作场所温度: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室内作业。

当上述两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满足时,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高温费的标准与支付

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可能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一般来说,高温津贴的支付时间为每年的6月至8月(部分地区可能根据当地气温情况有所调整)。对于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通常按每人每月不低于一定标准(如60元,具体金额依地区而定)发放津贴;对于不能有效降低室内工作场所温度的,也需支付相应的高温补贴,具体标准同样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三、不发放高温费的法律后果

  1. 违法行为: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费,则构成违法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投诉与仲裁:劳动者有权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高温津贴。若用人单位逾期仍未改正,将面临行政处理及可能的罚款。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赔偿金:若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高温津贴,还需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特殊情况说明

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其工作环境并不符合需要发放高温费的法定条件(如工作场所温度能够有效降低到33℃以下,或者并非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那么公司不发放高温费就不构成违法。

五、建议与行动

  1. 了解权益:劳动者应首先了解自己的工作环境和岗位是否符合高温作业的定义,以及当地的高温津贴标准。
  2. 与用人单位沟通:如果认为自己符合发放高温费的条件但用人单位未发放,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原因并要求支付。
  3. 投诉与仲裁:如果沟通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拨打12333进行投诉;也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公司不发放高温费在符合法定发放条件下是违法的。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必要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