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您主要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来主张权益。具体分析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行动建议:
- 与公司协商: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依法为您补缴社会保险。
-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他们介入调查并责令公司补缴社会保险。
-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如果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结果不能满足您的需求,您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如果您在处理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