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离职收取档案管理费是否合理”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离职时收取档案管理费是不合理的。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的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等名目的费用。这意味着,无论您是离职还是其他情况,档案管理服务机构都不应该向您收取任何形式的档案管理费用。
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是反映其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等重要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对于个人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事项具有重要依据作用。因此,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管这些档案,并且不得以此为由收取费用。
如果您在离职过程中遇到了被收取档案管理费的情况,我建议您首先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进行沟通,明确告知他们相关政策规定,并要求他们停止收取费用。如果沟通无果,您还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进行投诉和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