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要档案不得收费对还错-林晓峰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劳动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离职要档案不得收费对还错”的问题,这个说法是正确的。以下是详细的解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的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等名目的费用。这意味着,无论您是因为何种原因离职,当您需要提取或转递个人档案时,相关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是不应该向您收取任何费用的。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减轻流动人员的负担,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因此,如果您在离职过程中遇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求收取档案保管费或其他相关费用的情况,您有权拒绝支付,并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同时,我也建议您在离职前与原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进行沟通,了解清楚档案转递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在离职后能够顺利、快捷地完成档案的转递工作。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