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入职就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入职就交社保是合法的,并且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以下是我为您详细解释的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从员工入职的那一刻起,用人单位就有责任为其办理社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规定并不因员工处于试用期而有所免除,也就是说,试用期员工同样享有社保权益。
其次,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的,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双方的法定义务。这项义务不能通过双方的约定来变更或放弃。因此,任何以协商、承诺弃缴、人事档案问题或现金支付代替社保缴纳等方式来规避社保缴纳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再者,关于社保的缴费基数,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时,应在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之间,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当年的缴费基数则为起薪当月工资。这一规定确保了社保缴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最后,如果您想核实单位是否为自己正常缴纳了社保费,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查询,比如登录当地社保局的官方网站、使用社保APP或前往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查询。
综上所述,入职就交社保是合法的,并且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作为员工,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您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