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两次固定合同就变成无期限-李丽律师|法行宝
2026-05-15 合同纠纷

结论: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续订时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也有例外情况。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如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等)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和权益,鼓励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举例说明:假设劳动者小张与用人单位A公司连续签订了两次为期一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小张在合同期间内表现良好,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那么,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A公司在与小张续订劳动合同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例外情况

尽管有上述规定,但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即即使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一定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例外情况主要包括:

  1. 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续订劳动合同时明确提出希望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双方仍然可以基于劳动者的自主意愿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充分尊重了劳动者的选择权。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协商一致,同意继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也可以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这种情况需要双方达成合意,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法律建议与操作指南

  1. 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时,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规定,合理行使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符合例外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用人单位应遵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时,应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在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时遵循相关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能会面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的裁决或法院的判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双方应协商一致: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劳动者希望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或者用人单位希望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双方应通过协商寻求解决方案,以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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