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拿了离职单,能否隔天办离职”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是否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前通知了用人单位您的离职意愿。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正式工作期间,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在试用期内,那么需要提前三日通知。这是法律规定的通知期限,目的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来安排工作交接和寻找替代人员。
接下来,针对您的情况,如果您只是拿到了离职单,但并没有提前三十日(或试用期内的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那么隔天就办理离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擅自离职,可能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要求您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另外,即使您已经提前通知了用人单位,但在离职前,您还需要与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交接、结算工资等离职手续。这些手续的完成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即使您已经提前通知,也不一定能在隔天就完成所有离职流程。
所以,我的建议是,您应该先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您的离职意愿,并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具体的离职日期。在离职前,确保与用人单位完成所有必要的离职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