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让重新签合同到其子公司,工龄不一定会减少,离职时是否可以少赔钱也取决于多种因素。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工龄是否减少
- 若子公司承认原工龄:
- 法律背景: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举例说明:假如你在原公司工作了5年,现在被安排到子公司工作,如果子公司明确表示承认你在原公司的这5年工龄,那么你的总工龄就是5年加上在子公司工作的年限。这种情况下,工龄不会减少。
- 若子公司不承认原工龄:
- 法律后果:如果子公司不承认原工龄,且没有与你就工龄问题进行妥善协商和处理,这可能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等法律问题。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子公司承认原工龄或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离职时是否可以少赔钱
- 经济补偿与工龄的关系:
- 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工作年限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如果工龄合并计算,那么经济补偿也会相应增加。
- 举例说明:假设你的月工资是5000元,在原公司工作了3年,在子公司工作了2年,如果离职时子公司承认总工龄为5年,那么你应该获得的经济补偿是5000元×5 = 25000元;如果子公司不承认原工龄,只计算在子公司工作的2年,那么你获得的经济补偿就是5000元×2 = 10000元。
- 子公司可能少赔钱的情况及应对:
- 情况分析:子公司可能会通过不承认原工龄、降低月工资计算标准等方式来减少经济补偿的支付。例如,子公司可能故意将你的月工资计算为低于实际水平,或者不将奖金、津贴等纳入月工资范围。
- 应对建议:在离职前,你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的实际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水平。如果与子公司就经济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你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在面对公司要求重新签合同到子公司的情况时,你要谨慎对待。首先,要与子公司明确工龄的计算方式,最好要求子公司出具书面承诺,承认原工龄。其次,在签订新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如果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或不确定的地方,可以向我咨询。最后,如果离职时与子公司在经济补偿问题上产生纠纷,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