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因工伤安排新岗位,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具体分析如下:
公司安排新岗位的合法性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若您属于此类情况,公司安排新岗位属于法定义务,但需满足“适当性”要求(如与原岗位劳动强度、技能要求匹配,且不损害健康)。
若您伤残等级较低(如七级至十级),公司无强制安排新岗位的义务,但若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岗位。此时需注意:新岗位的工资、福利等条件不得低于原合同约定,否则可能涉及违法调岗。
您可采取的应对措施
关键证据保留建议
无论接受或拒绝新岗位,均需保留以下证据:
温馨提示:若公司以“不接受调岗”为由威胁解除合同,或新岗位明显不合理,建议立即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如有具体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