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作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20多年没上班但单位没有开出相关手续的情况,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您是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还是企业员工,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与您的劳动关系时,都有义务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您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这是《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针对您的情况,由于您已经20多年没有上班,但单位并未出具相关手续,这可能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问题:
劳动关系状态:
- 您需要首先确认自己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否仍然存在。如果单位已经单方面解除了与您的劳动关系但未通知您,或者由于您长期未上班而视为自动离职(这取决于单位的具体规章制度和当地法律法规),那么单位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
- 如果劳动关系仍然存在,但您因个人原因长期未上班,您可能需要与单位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是否继续保留劳动关系、如何补缴社会保险等。
单位未出具手续的处理:
- 如果单位确实未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您可以首先尝试与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 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改正,并出具相应的证明。
- 如果单位的行为给您造成了损害(如影响您再就业、导致工资收入损失等),您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后续建议:
- 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建议您保留好所有与单位的沟通记录、工作证明、工资单等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 如果您对法律法规不太了解,或者觉得处理此事比较复杂,您可以考虑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以获取更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综上所述,针对您的情况,我建议您首先与单位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关系状态和单位应出具的证明。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