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了第3次 不管签了多少年 是否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王涛律师|法行宝
2026-04-18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

  1. 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如此,还需考虑劳动者的选择权以及特殊情况下的用人单位拒绝权。
  2. 若不满足特定条件或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中,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无论之前签订的是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都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小李自2013年1月1日起一直在A公司工作,至2023年1月1日已连续工作满十年,若此时续签且小李提出无固定期限,则A公司应予以订立。

  2. 特殊改制情况下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也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某国企2010年改制,老张已连续工作12年且距退休不足10年,则其提出无固定期限请求应被满足。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第三次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者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不能胜任工作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 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并且未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 劳动者主动提出:如果劳动者在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尊重其选择,双方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不满足法定条件:如果劳动者不满足上述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连续工作未满十年、未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那么双方可以协商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使满足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选择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协商一致的结果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

三、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 连续性要求:在判断是否符合“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强调“连续”,期间不能有中断。如果期间有中断,如劳动者离职后再次入职,则可能不满足连续订立的条件。

  2. 劳动者意愿:劳动者的意愿至关重要。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尊重其选择。同时,劳动者也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满足法定条件且劳动者未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协商一致: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确保劳动合同的签订符合双方的意愿和利益。如果双方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存在争议或纠纷,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四、法律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劳动者要求签订的,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总结与建议: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涉及到劳动者的权益和用人单位的责任。在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取决于多种法定条件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协商结果。因此,建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