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能否主动调取证据-高岚律师|法行宝
2026-04-03 劳动纠纷

仲裁委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一般不能主动调取证据,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依申请调取证据。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仲裁委主动调取证据的一般原则

在劳动仲裁中,仲裁委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仲裁委不会主动介入调查取证过程,而是依赖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来作出裁决。

二、仲裁委依申请调取证据的特定情况

尽管仲裁委一般不主动调取证据,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者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仲裁委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这些特定情况通常包括:

  1. 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无法自行取得:例如,某些政府部门的档案、记录等,当事人可能无法直接获取,此时可以向仲裁委申请调取。

  2.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这些材料由于涉及敏感信息,当事人可能无法直接获取或公开,仲裁委在必要时可以依职权调取。

  3.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如当事人因身体原因、经济原因等无法自行收集证据,仲裁委也可以根据申请调取。

三、仲裁委调取证据的程序和限制

  1. 申请程序:当事人需要向仲裁委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需要调取的证据名称、来源、与案件的关联性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线索或证明材料。

  2. 审查决定:仲裁委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调取证据。如果认为申请理由不充分或证据与案件无关,可能会驳回申请。

  3. 调取方式:仲裁委在调取证据时,通常会遵循合法、公正、高效的原则,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例如,可以向相关单位或个人发出协助调查函,要求其提供证据;或者派员直接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4. 限制条件:仲裁委在调取证据时,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不能超越职权范围调取证据;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四、建议

  1. 提前准备证据:作为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前应尽可能收集并整理好相关证据,以便在仲裁过程中充分展示自己的主张。

  2. 合理利用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如果确实存在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应及时向仲裁委提出申请,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线索。

  3. 遵守仲裁程序:在仲裁过程中,应遵守仲裁委的程序规定,积极配合仲裁委的调查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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