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入职需签合同吗-王思宇律师|法行宝
2026-03-25 合同纠纷

结论:在已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再次入职(即续签劳动合同)时,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就业稳定,同时尊重劳动者的自主选择权。

法律依据与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在特定情形下,如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主要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则规定了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等。

实际应用与建议

  1. 对于劳动者:

    • 在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如果希望获得更稳定的就业保障,可以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如果对当前的工作环境、待遇等满意,且希望保持一定的灵活性,也可以选择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对于用人单位:

    • 在劳动合同续签时,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及时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 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与其协商并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应确保劳动者的选择是自愿的,且没有受到任何胁迫或误导。
  3. 特殊情况处理:

    • 如果劳动者在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出现了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不与劳动者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或者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对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续签规定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所不同,第三次签订时用人单位不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将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总结与建议

在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劳动者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应遵守法律规定,合理处理劳动合同续签问题,以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和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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